2016年被称为我国的“直播元年”,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已超过500家,全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.44亿人,占网民总量的47.1%。武汉市网络直播龙头企业“斗鱼”独占鳌头,其他领域也逐渐开启“直播+”的尝试。2017年2月21日,长江日报直播新一届武汉市政府履职首日政府大楼办公现场,开启了网络“直播+政务”的新尝试。同时,随着网络直播的快速发展,相关问题也随之凸显,包括违规直播层出不穷、侵权问题愈演愈烈、监管漏洞难防、传统价值体系受到挑战等。
网络直播能否成为网络时代新的沟通交流平台,能否发展形成互联网新兴产业链,甚至引导直播向政务服务等领域拓展值得关注。
一、网络直播业态发展现状分析
当前,网络直播呈现出业态结构相对稳定、市场规模不断扩容、移动端直播快速增长等态势,其影响力、平台收入、用户量等方面成为互联网新经济中的一大“亮点”。
(一)泛娱乐、秀场与游戏直播“三足鼎立”
内容是网络直播平台的核心。根据网络直播的内容,可将网络直播平台分为游戏直播、秀场直播、泛娱乐直播、其他直播四种模式。截至2016年上半年,在直播行业现存平台中,有44%为泛娱乐直播平台,34%为秀场直播平台,16%为游戏直播平台。
游戏直播在资本青睐、专业电竞主播和明星效应推动下快速发展,游戏直播的用户粘性强,付费意愿普遍,截至2016年10月,游戏直播以142.5的带宽指数远超其他直播带宽指数,这也反映了目前我国直播行业仍以游戏直播为主。秀场直播是网络直播中最基础的一种模式,主要通过“高颜值”来吸引大量流量,YY、9158、六间房等秀场直播平台的用户数均快速增长,并已实现盈利。泛娱乐直播覆盖生活周边、多领域,以移动端用户为主,内容多样,兼具社交属性,体现直播的草根性,最大化的展现直播“陪伴与分享”的核心价值。
(二)市场规模高速扩容
2016年网络直播仍保持快速增长,据文化部统计数据显示,上半年网络直播市场营收达到82.6亿元,同比增长209.3%,以腾讯、阿里巴巴、小米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相继开拓或增加直播业务范围,与独立平台展开激烈竞争。网络直播用户数亦保持快速增长,2016年,全国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达3.44亿人,较2015年增加1.44亿人,同比增长72%。在用户数量方面,武汉“斗鱼”遥遥领先,月访问人数超过1.5亿人,在百度热搜名列前5名,是当下年轻人最热门的互联网娱乐活动平台。
(三)用户终端去PC化
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,大量PC端用户向移动端转移。从用户角度来看,直播平台重点发力移动端,满足用户在碎片化、场景化时间里观看直播,从而提高其频率并延长总观看时间。从主播角度来看,因为移动直播技术的发展能够不断打破空间和时间限制,拓宽应用场景,因而布局移动端能够降低直播的门槛,扩大直播平台的影响力。
游戏直播方面,2015年武汉“斗鱼”就推出手机端直播,逐步形成“PC+移动”的双端平台模式。据酷传网数据显示,截至2017年2月20日,“虎牙”、“斗鱼”APP下载次数均已超过2亿人次,分别达到23641万人次和20595万人次,熊猫直播超过1亿人次,下载次数为10457万人次。秀场直播方面,YY秀场直播APP下载次数达到64155万次。泛娱乐直播方面,“映客”、“花椒”APP下载次数分别达到20327万人次和16707万人次。
(四)资本投入推波助澜
网络直播市场融资、并购不断,已成为新一轮资本争夺的新战场。截至2016年11月30日,全国共有31家网络直播公司完成36起融资,涉及总金额达108.32亿元。2016年,“斗鱼”成为武汉第一家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“独角兽”企业,全年总计融资22亿元,现金储备充足,已经实现盈利。“斗鱼”不仅成为国内第一家迈入C轮的网络直播平台,同时也刷新了直播界的融资纪录。此外,“虎牙”、“ 战旗”背后都有财力雄厚的投资方:虎牙背靠欢聚时代和雷军;战旗隶属阿里系和浙报传媒。网络直播市场目前仍处于“烧钱”阶段,随着资本投入的加剧,各大直播平台分类愈加清晰,巨头分食的直播市场引来混战。
(五)直播内容管制加强
国家相关部门对网络直播加大了监管力度。2016年4月14日,文化部宣布查处一批涉嫌提供含宣扬淫秽、暴力、教唆犯罪等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。同时,20多家主要从事网络直播的企业负责人发布《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》,承诺对所有主播进行实名认证,建立违规者黑名单。2016年9月20日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《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同年11月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,加强对直播平台的监管,截至目前已有3万多个违规账号和近9万间直播间被“封杀”。
二、网络直播特征分析
(一)实时双向互动
网络直播区别于传统媒体,实时交互互动为其最显著的特征。网络直播彻底打破了视频互动的人际障碍,把原先无法大众化分享的场景公开转移,打破了社会空间的隔墙,把原本隐蔽性的交往空间和交往行为公开化。主播通过摄像头直面观众,弹幕系统、打赏系统和对话框的使用为观众提供了可与主播进行沟通的途径,模拟出一个完整的互动社区。网络直播平台突破传统媒体互动滞后的缺点,用户与主播间可通过弹幕、点赞、送礼等方式展开一对一、一对多、多对一的即时互动,满足了人们在传统媒体甚至现实社会无法获得的“存在感”与“参与感”。
(二)半碎片化传播
互联网时代,微博、微信作为社交类平台,其传递的内容信息属于碎片化传播。网络直播平台一般规定主播月播出时间达到固定数量,未明确播出时间;用户可以随机选择时间观看,但这种随机具有一定选择性,且有一定的观看时长,因此网络直播平台属于半碎片化传播。这种传播方式打破了以往需要根据时间段观看节目的传统形式,实现闲暇时间多类型直播的随机观看。以“斗鱼”为例,晚间高峰时段超过5000位主播同时在线开播,在同一时间点用户可以选择观看游戏、娱乐、秀场等类型的直播。网络直播的半碎片化传播特点让用户的选择更加多元化,而且内容的传播更快、影响更大。
(三)内容流量变现
内容是网络直播最为核心的部分,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打赏、观看商家直播购买商品等方式为内容付费。YY直播主播“MC天佑”通过演唱直播获得大量用户的观看和打赏,成为YY直播平台上收入最高的主播。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宣传媒体,企业通过网络直播展示真实的企业、产品及服务,增加用户的黏性和品牌依赖性,实现粉丝效应,建立口碑,实现巨大的商业价值。小米对新发布手机的电池续航能力进行直播,华为对手机的抗湿抗温性能进行“火锅直播”,商家更会邀请明星直播进行商品试用推广,网络直播已成为企业提升商业价值的“新战场”。如何维持稳定的流量、保证直播内容变现、创新商业模式是直播行业未来发展的重点。
三、网络直播问题分析
(一)违规直播层出不穷
网络直播是所有媒体传播中最具感染力的一种形式,直播内容也是最难管控的。直播内容方面,从最初的电竞比赛扩展到泛娱乐、教育、电商等专业领域,最后发展到“无所不能直播”,例如直播深夜卖大饼、直播睡觉、直播打游戏、直播喝咖啡、直播上自习等,甚至发生直播“全裸门”事件等。因此,在网络直播平台迅速发展的同时,部分网络直播平台法规意识淡漠,忽视了平台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,违规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。
(二)侵权问题愈演愈烈
在“全民直播”时代,个人的存在感和成就感比微博微信时代更加凸显,这也无限放大人性的窥私欲,人们自然地通过网络直播这种形式侵犯他人隐私。无论是新浪诉“虎牙”直播、耀宇诉“斗鱼”的公司侵权行为,还是“空姐乘坐网约车”、“李琛吃面”被直播等个人侵权事件,都显示了网络直播侵权问题的集中爆发。从这些网络直播的侵权行为看,除了存在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姓名权的行为外,还存在侵犯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。虽然被侵权的当事人能够维权,但是由于网络直播的传播特征,其维权的难度较大。利用法律进行维权本身并不存在障碍,但会面临维权成本高、周期长、赔偿少等现实障碍。随着网络直播向各个领域渗透,网络直播侵权行为的维权难题愈发明显。
(三)监管漏洞难防
目前,国内的直播平台每天都有海量的直播内容发布,由于网络直播即时传播的特性,如“女主播直播换衣服”求打赏、“四川凉山直播诈捐事件”等类似的违规行为随时都有可能在直播平台上发生,使得直播内容的监管难度较大。国家网信办已颁布《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》,对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责任、服务范围、安全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但进一步落实监管政策还需要多部门形成合力。另外,直播平台行业自律不到位,主播内容生产缺乏科学引导。
(四)传统价值体系受到挑战
在资本的推动下,网络直播平台间竞争加剧,“娱乐无底线”的现象屡见不鲜,一些网络直播平台正在朝这种泛娱乐化方向演变,其提供的直播内容是欲望发泄式的,缺乏思索和精神参与,其消费主义和泛娱乐的诉求正在瓦解一些传统文化价值观。在目前直播平台用户主要以青少年为主导的背景下,大量青少年长期接受这种泛娱乐文化熏陶的受众,其精神生态可能面临失衡,因此相对应的社会心态和文化也可能产生变异,这是必须警惕的。
四、对网络直播发展的思考
网络直播迅猛发展的态势无法阻挡,而现实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,我们需要在市场导向、产业布局、技术创新、行业指导等方面进行科学引导,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(一 ) 拓展直播新领域
直播平台在政府政务公开、司法透明、远程网络互动教育、医疗会诊等方面具有极其可观的应用前景,仍待继续开发。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相关规则,引导资源合理配置,鼓励直播企业开发出一批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网络直播平台和节目, 以专业、高质量、具有教育意义的内容抑制泛娱乐倾向。例如政务直播,会议、交警执勤、办事窗口都可以成为直播内容,近来的北京市绩效考评会议直播、长江日报在今日头条直播武汉市政府大楼办公现场、洪山国税直播学堂等,显得更接地气,与老百姓更贴近,实现了线上、线下的无缝对接,提高政府公信力,也有效推进了“互联网+政务”工作。
(二)打造直播全产业链
直播平台的产业链以直播平台为核心,上游对接主播方、版权方和软硬件设施服务方,下游对接用户和企业,通过用户打赏和企业广告付费的方式实现收益。作为一种内容的消费形式,网络直播的核心价值还是在于优质的内容和产业链整合。高质量、原创性、不可替代的内容生产将成为最稀缺的资源。用户沉淀要求具备持续、稳定的内容生产力,直播未来的走向将是精细化运作模式。打造网络直播产业链,一方面要扩展直播所覆盖的领域;另一方面则是向上游创作、下游视频延伸,建立正向循环。目前,总投资30亿元的武汉“斗鱼小镇”已在东湖高新区启动,这正是网络直播产业链蓬勃发展的信号。
(三)支持直播技术创新
加快落实主播实名制、在线举报机制、行业自律机制,强化法治教育、版权意识、网民素质,建立制度化、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势在必行。各有关部门应支持直播企业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直播平台:一是流量监控,对异常增长要重点监控;二是数据鉴别,运用大数据等方法,精准识别敏感内容;三是基于多维数据的直播效果综合评估,动态把握直播内容传播效果与舆论反馈,通过这些技术手段从源头把控直播内容。
(四) 创造良好的行业竞争环境 鼓励成立网络直播行业协会等组织,制定相应的行业自律规范,完善职业准则,规范行业行为,促使行业企业和人员达到行业自律,以适当和有效的手段整肃行业不良行为,提高网络直播行业的整体素质水平,树立网络直播行业良好的形象。加强与网络直播行业机构的联络和沟通,充分反映网络直播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和要求,组织开展业务交流、业务培训,不断做大做强我市直播产业的“蛋糕”,建立和维护秩序良好的网络直播市场,共筑清朗网络空间,传递社会正能量。
(市信息中心互联网研究部)